根据鄂托克旗委组织部关于报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 2016年我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旗级领导点评的问题和参会人员评议时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归纳起来共有六个方面的18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镇党委经过认真研究,狠抓落实,通过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现汇报如下:
(一)理想信念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强,学风不浓,学用脱节,宗旨意识淡化。
镇党政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和各类培训,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武装了头脑,坚定了政治立场。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各级党委会议决策部署为重点,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嘎查村和社区干部学习。截至目前,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干部职工共开展集中学习16次、累计11天。二是分类施教,抓灵活学习。为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镇党委以党员差异化管理为突破口,实行党员分类管理,分为正常参学党员、流入党员、流出党员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因人而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三是结合基层农牧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及智慧党建党员管理平台,推行“草原流动大讲堂”、“党员中心户”、“文化大户”、网上发起“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员教育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参学率达到100%。目前,共举办学习110期4500人次。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到位,规矩意识不强,政策执行不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行为的规范需要一定的约束。依法行使手中权力。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项目等,坚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避免决策失误。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负面清单,规范各部门职责权限,强化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认真传达落实上级各类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为工作办事的宜居,定期召开例会,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上下联动抓好全镇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问题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班子成员基层干部意见,会上安排充足的时间进行讨论,切实做到了开会不走过场。
(三)作风建设方面: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艰苦奋斗意志减弱,抵制不良风气不坚决。
一是坚持把群众摆到心中最高位置,放下架子,自觉把群众当亲人,与群众交朋友,积极推进草牧场确权颁证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平时主动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坚决杜绝家长作风。三是在全镇范围开展“雁过拔毛”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查自纠报告。整治工作开展期间镇纪委共发现8个问题,1个问题已移交旗人民检察院;其余7个问题虽有违纪但情节较轻,镇党委作出恰当处理,追回涉及资金14.7714万元。四是加强监督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平台,在全镇各嘎查村安装户外LED显示屏,定期组织嘎查村公布“三务”情况,倒逼基层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四)担当作为方面:锐意进取精神不足,激情减退不愿担当,好人主义不敢担当。
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事不避难、忠诚履责,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旗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一是完善基层阵地建设,2016年新建的四个嘎查村和一个农村社区已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并入住;今年育英、帅丰社区完成装修已搬迁入住,赛罕塔拉嘎查新建阵地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并投入使用;都斯图、康宁、安睦隆等3个社区的活动阵地已完成规划设计和选址。同时,为突出服务特色,整合社区功能,围绕“小城镇大社区”,我们在每个社区发掘一个特色品牌,不断提高阵地利用率,壮大社会组织,并通过加强人大建设,推进联合工会等多种方式,完善和提高社区综合服务水平。二是大力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通过招商引资、争取项目和资金,累计投资1200余万元,相继建成包日塔拉、赛罕塔拉两个嘎查小型物流服务区、查汗陶勒盖嘎查肉牛育肥基地、乌兰新村“菜篮子”工程、乌兰图克嘎查集体土地苜蓿种植等一批初具规模集体产业。
(五)组织生活方面:组织观念不强,组织生活严肃性不够,谈心谈话不充分。
一是强化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职责,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坚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协调处理;以党组织星级管理和党员积分管理为抓手,完善考评机制,严肃党内生活,推动“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党内生活扎实开展。二是严肃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源头上提升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让班子成员普遍接受了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全镇各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4次,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2次。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检查监督机构构建不合理,监督执纪不严格。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从严治党,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确定镇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委负监督责任,成立乌兰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镇长和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共67份,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促进履职尽责。为全力支持镇纪委开展工作,积极打造“智慧纪检”,建设220平米的纪委集中办公区,配备了人员和办案工作所需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