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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西镇党委关于印发“清风干部”选树创优“能力+民意”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9 14:12

  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清风干部”选树创优“能力+民意”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蒙西镇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
  “清风干部”选树创优“能力+民意”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拔,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导向,激发全镇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营造“清风起、气象新”的清廉干事氛围,按照《鄂托克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8〕84号)和鄂托克旗“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推进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蒙党发〔2018〕13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能力+民意”主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刘奇凡书记在盟市纪委监委年中工作汇报会上提出的评选“清风干部”要求,联系蒙西镇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把开展“能力+民意”主题活动作为搞好“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的具体工作举措和重要实践载体。通过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拓宽干部成长渠道,激发广大干部工作热情,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能、高水平的干部队伍。
  二、活动范围
  摸底自查后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干部、在换届选举中连任的嘎查村(社区)干部、旗直各部门驻村工作队成员。
  三、活动内容
  ㈠政策理论水平测试
  主要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等,由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试卷测试,占排序总成绩的50%。
  ㈡民主测评
  主要内容为充分尊重民意基础,对干部的德、能、勤、纪、廉进行民主测评,占排序总成绩的50%。
  四、活动安排
  ㈠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下旬)
  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摸底自查,形成符合标准的干部名单,并公示,同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并解决,建立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期限。印发蒙西镇“能力+民意”主题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启动活动各项工作,明确活动的内容和方法,积极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㈡活动实施阶段(2018年11月上旬)
  组织符合标准的干部按照方案内容开展活动,充分尊重民意,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活动前征求干部意见,愿意参加的干部书写承诺书并签字,继续参加活动,不愿意参加的干部由本人向党组织书记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在自愿放弃参评声明上签字,可不参加活动。
  ㈢评比公示阶段(2018年11月上旬)
  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测试成绩(占排序总成绩50%)和民主测评成绩(占排序总成绩50%)进行计算汇总合分,形成初审人员排序名单,通过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确认后加盖公章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初审名单经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鄂托克旗“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参与此次活动作为面向全体党员干部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清风干部”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
  ㈡凝心聚力,统筹安排。要把此次活动与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将活动精神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不断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凝聚力。
  ㈢强化责任,确保实效。活动期间主动向社会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处理各方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严把活动纪律关,明确责任区分,确保公平、公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主办:鄂托克旗蒙西镇 联系电话:15149782523 传真:0477-6445111 联系人:赵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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