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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西镇工会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8 18:40

  为了更好的做好工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团结协作,提高工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主席是镇工会全面工作的组织者,对镇工会的各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副主席要按照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好主席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勇于创新,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给予关心、支持、配合,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出现的带有方针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席汇报请示。
  3、对上报市总工会和镇党委、镇政府的请示、报告、计划(方案)、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信息,由相关人员拟稿,副主席负责审核后,呈报主席审定签发。
  4、领导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在平等共事的基础上维护“主席”的威信。主动接受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主办:鄂托克旗蒙西镇 联系电话:15149782523 传真:0477-6445111 联系人:赵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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