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稍村道德评议会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9 16:08
  一、准则
  居民道德评议会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为规范居民道德评议会运转程序,进一步加强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二、指导思想
  居民道德评议会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道德评议,在居民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文明行为,抵制丑陋现象,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村文明程度。
  三、组织机构
  居民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和发动居民进行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评议会会长由党支部书记王海峰兼任,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居民推荐、村党组织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基层道德评议会组成人员,主要是各村民组选择的群众威信高、有责任心的人员,评议会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和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四、主要方式
  1、居民道德评议会原则上每月集中评议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
  2、在评议活动之前,评议会会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居民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
  五、评议规程
  1、本村都要在显要位置设立居民道德公示栏或善行义举四德榜,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对好人好事大张旗鼓的宣传,对不文明、不道德现象、行为进行鞭挞,引导居民广泛进行讨论。
  2、每次集中评议必须有评议记录,并建立档案。
  3、每次集中评议结束后,要及时向村党委汇报评议结果。
  4、本村要根据每年的评议情况,在年终评选出本村的“十佳”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
  六、主要内容
  每次评议要围绕居民社会生活言行进行道德评价,既表扬好人好事,又评议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现象。对好人好事的评议主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内容进行: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富有正义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3、立足本职岗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刻苦学习,顽强拼搏,在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
  4、积极参加村志愿服务,为社区发展献计出力。
  5、自强自立,劳动致富,致富不忘回报社会。
  6、家庭成员之间关系融洽,互敬互爱,自觉赡养老人,孝敬父母,关心爱护子女。
  7、与邻里关系融洽,友好相处,乐于助人。
  8、生活方式健康、文明,积极参加村开展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