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组织机构
会 长:乔和平
成 员:白金飞 尚世明 王有成 杨永恒 李凤舞
杨和平 李海平 杨润祥 王树林 杨海兵
主要职责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的议题;
二、本村公共事务;
三、涉及本村集体公益事业的事项;
四、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五、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