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对工会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信息反馈,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制定工会向党委汇报工作的报告制度, 具体如下:
1、对工会日常工作情况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坚持每季度1-2次;对工会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重点工作要及时向党委领导请示;工会工作半年一汇报,全年一报告。
2、工会工作人员要严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要及时反馈,由工会主席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对重大问题形成一致意见,由工会主席汇报。如正职负责人出差在外,由副职汇报。如无特殊原因,每月汇报一次。
4、工作汇报可以书面汇报,也可以是口头汇报,但必须要有汇报提纲。
5、工作汇报中要实事求是,抓住问题的关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以便供领导决策。工作汇报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6、工作汇报中如有思想问题,要求单独进行汇报的,可与领导预约时间,单独进行。
7、工会工作中遇下列重大问题必须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提请党委讨论或提请党委协调解决:
(1)贯彻党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工会重要决议意见;
(2)与镇政府方面协商制定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和议题,工会工作报告及主要领导人员的推荐人选等重要事宜;
(3)工会工作年度计划,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会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
(4)工会建设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5)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处理意见;
(6)协商谈判中职工代表与镇政府的不同意见。
蒙西镇工会联合委员会与镇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加强工会与镇政府的相互沟通,增强经营管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推动镇改革、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与镇政府联系会议原则上放在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同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经过协商随时举行。
二、联系会议坚持维护镇政府权威与尊重工会独立性相统一原则,协商解决涉及经济建设、职工队伍、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联系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由镇政府或镇政府办公室向工会通报镇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镇政府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及职工队伍的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的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生活福利和其它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认真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四、联系会议的议题,由镇政府和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商议确定。
联席会议由与议题有关的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由与议题有关的分管领导主持会议。
五、联系会议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机关职能部门和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由镇政府、工会组织人员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要在下次联系会议上予以通报。
六、联系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劳动模范、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一般职工旁听。
七、联系会议的会务工作由镇政府和工会共同协办。
女职工学习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组织女职委成员每月学习或研究工作一次。
(二)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工会工作的业务知识。
二、工作制度
(一)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总结上季工作,研究布置下季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工会女工委精神。
(二)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布置、有检查,每次会议要突出重点,及时解决问题。
(三)坚持每个委员联系5-10个女职工群众制度。
(四)做好联系户工作,向女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镇党委,政府的政策和上级工会女工委员会的任务,了解女职工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情况。
(五)通过日常工作、生活的接触串门,家访、交朋友、谈心等方式,认真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坚持每季一次汇报联系情况。
(七)教育女职工注意室内外卫生,每年两次组织女职工进行爱国卫生大扫除。
(八)发动组织女职工开展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活动,每年组织一次技术比武和文体活动,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
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1、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决定问题时,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2、经费审查人员会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的保护,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给予不公正对待甚至打击报复。
3、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纪律及对预算、决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发给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工作必需的工作时间、办公用品、活动经费等应得到保证。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经审办公室工作制度
1、主持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本级工会经费和收支预算、决算使用情况;
2、负责与经审会全体委员会的沟通情况,传递信息,保持联系工作,负责指导镇的经审工作;
3、负责掌握、了解本级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交流经审工作经验,做好检查工作;
4、负责经审工作的方针、政策、理论研究,起草经审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规章制度;
5、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和专项审计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工会经审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
7、受经审委员会委托向工会代表(委员)大会报告工作;
工会经审会对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全总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及《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审会应在召开全体经审委员会议审查工会年度经费决算前,组织力量依法对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应作为全体经审委员会议审查年度经费决算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审查审计依据
(一) 工会法、会计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 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企事业单位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全总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审查审计内容
(一)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主要审各项收入是否完成年度预算,是否真实,有否隐瞒收入或帐外小金库,各内部控制环节是否健全等。具体如:会费收缴的会员人数有否遗漏,扣交会费的工资基数有否漏项;拨缴经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有无积极的催收措施;有否将事业收入挂在暂收款而不列收入的情况;上级补助收入与上级工会补助下级的支出是否相符;有否将政府补助收入挂在代管经费或暂收款而不列收入的情况;投资收益情况是否良好;其他收入有否不入帐而形成帐外小金库的问题。
(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主要看各项支出是否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费用的核销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各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真实,职工是否满意。具体如:基层工会会员活动费开支数是否控制在会费收入内,有否发放现金的问题;职工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参加的面,职工活动费在整个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职工活动的实际效果;工会业务费支出是否控制在一定的比例,有否将不应由工会经费承担的费用列入工会业务费;是否按规定比例解足工会经费,有否截留,是否完成上级工会核定的经费上解指标;各专项基金的提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将不应由工会经费承担的开支列入其他支出。
(三)借款情况。主要看:当年借出、借入款和收回、归还情况;借出、借人款余额及借出款当前情况。
(四)滚存经费结余情况。
第五条 审计所需资料
(一)审计所需资料: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上级工会拨款或补助批复;借款申请书、合同或协议及其他有关的经济合同;上级工会对提取有关专项基金的规定;有关的财务规定、制度和办法以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工会财务部门应向审计组提供以上审计资料,并配合审计工作。
(二)审查所需资料:年度经费决算报表;年度经费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经审会或经审办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其他经审会认为需要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 审查审计程序
(一)审计程序
1、经审会或经审办组织审计组,并由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在实施审计前3-5个工作日,向工会财务部门发送审计通知书。
2、工会财务部门在收到审计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送达审计组,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实施认证手续。
3、审计组按本办法第三、四、五条规定实施审计。通过审查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存款、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法,取得证明材料。
4、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并送工会财务部门征求意见。
5、工会财务部门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6、审计组对工会财务部门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必要时修改审计报告,并报经审会或经审办。
7、经审会或经审办审核审计报告后,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意见书经经审会主任审批后,与审计报告一起发送工会主席和工会财务部门。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作为全体经审委员会议审查年度经费决算的依据。
(二)审查程序
1、经审会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的年度经费决算、年度经费决算编制说明、审查会议通知,提前一周发送到经审会委员。
2、经审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查年度经费决算。由工会财务部门向会议汇报年度经费决算编制情况,审计组汇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在委员们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审查意见。
3、经审会或经审办撰写会议纪要,经经审会主任审核后,送经审会全体委员,并送工会主席、工会分管财务的主席、工会财务部门。
第七条 审查审计时间
对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于年度终了后60天后进行;对年度经费决算的审查,在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束后进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劳模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劳模档案,建立劳模连心卡制度,做好劳模的培养工作。
二、关心劳模、爱护劳模、保护劳模,为劳模说话办事,解决实际困难。
三、定期对蒙西镇辖区劳模进行体检,并做好档案记录工作。
四、做好劳模家访慰问工作,及时掌握劳模的思想动态。
五、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劳模管理规定。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书刊资料和相关设备实行负责制度。
二、新进书(刊、报),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签收,并及时上架,做到排列整齐,不得积压和随意堆放。
三、严格图书出入登记,严格书刊借阅制度,图书上架前或运出时须逐册清点检查。
四、读者归还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
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室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及使用非工作需要的电器;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仪器,经常检查书屋门窗设备,确保书屋安全,书屋钥匙要严加管理,不得擅自配制或转交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报告、换锁。
六、定期进行书屋清扫和通风,保持书屋和图书清洁,做好图书防潮、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蛀工作。
七、图书管理人职工作调动时,须办理交接手续,根据财产目录对藏书进行抽检。
八、离室时,管好窗户锁好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出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不得拖延。
工会领导班子分工责任
1、工会主席职责(1)工会主席是工会的代表,组织和指导工会所属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处理各项重大问题的审议、决定以及决定的贯彻落实。对工会所属组织和成员负有领导、指导、监督、教育的责任。(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工会联合会与各企业工会以及其它组织的关系。(3)代表和维护会员企业和职工利益,组织企业工会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4)组织对任职工会兼职干部和工会会员进行培训。(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6)处理与工会有关的各种外部活动和民事关系,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7)主管工会财务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委员会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8)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任务。(9)完成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工会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抓好工会的日常工作。(2)负责组织工会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充分发挥工会作为企业与工、政府与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并反映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合理要求,更好地为职工谋利益。(4)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会办公会等各种会议,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5)组织、领导工会所属部门工作,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同心协力,搞好工作。(6)协助主席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抓好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整理等内务工作。(7)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8)完成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3、组织宣传委员职责(1)经常向工会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2)抓好各嘎查村、社区、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各嘎查村、社区、企业工会主席作用,总结交流企业工会工作经验。(3)组织好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组织后工会干部的改选、增选,定期表彰工会积极分子。(4)承办新会员入会手续,负责工会会员档案管理,办理会员组织关系,负责各项统计工作。(5)负责召开全体会员会议的准备工作。(6)根据工会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宣传计划。配合工会联合会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教育,宣传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抓好典型宣传、推广。(7)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8)办理工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9)从促进群众性文体活动出发,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意义的文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企业工会活动。(10)负责各项文体活动的宣传组织等,重点组织好重大节假日的文体活动,并拟定奖励办法。
4、女工委员职责(1)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有关政策。(2)听取和了解教企业职工对生活福利待遇方面的意见、建议,就职工共同关心的生活福利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及时与企业与上级工会沟通情况。参与讨论涉及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3)收集、整理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议案,审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关于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的议案。(4)帮助职工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做好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工作。(5)参与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6)办理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7)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教育,帮助她们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8)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9)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注意了解和征求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关系到女职工的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5、经审委员职责(1)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规定,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2)按照规定及时向工会委员提交工会委员会经费预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财务预、决算,积极组织收入和节约支出。(3)定期向工会和上级工会财务部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财务工作报告。(4)做好工会财产的清理、登记和管理工作。(5)主动向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工会组织检查和监督。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蒙西镇辖区内公司和公司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
2、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既要注意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要注意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分。
3、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员工作工资倾斜。
4、注重对企业内最低工资收入者的帮助。在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同时,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帮助,通过协商谈判给予优先帮助,保证其正常的生活。
5、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职工年休等特殊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
平等协商制度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特制定蒙西镇工会联合委员会辖区平等协商制度。
1、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
3、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
4、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
5、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旗总工会备案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
6、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蒙西镇工会联合会、公司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7、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会务公开管理制度
1、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各嘎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企事业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奖惩办法、裁员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3)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4)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缴纳情况。(5)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6)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履行,以及参加平等协商职工代表的选举、罢免情况。(7)工时、工资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8)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的事项。
2、会务公开的形式(1)职代会议。职代会是会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载体,凡是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生产经意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福利费用使用情况、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选举职工董事、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及民主评议领导人员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职代会闭会期间,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职代会联席会议公开,经协商通过后执行,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确认。(2)职工听证会。对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或改革举措等重大事项及时通过职工听证会公开。(3)会务公开民主管理栏。对职工应该了解和掌握的企事业单位重大问题和政策性、临时性、突发性问题,以及定期公开需要职工了解的其他日常情况在会务公开民主管理栏上公开。
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制度
1、工会每年动态根据单位的各项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宜应召开会议(职工大会)通报不于两次,会前要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为做好好民主管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工会民主管理工作主要对职工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召开会议予以答复。
3、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及全体会员切实开展民主测评,与自我评议,对待测评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
4、民主管理工作遵循正确处理和解决单位职工群众评议、建议、审议、表决等各项权利义务的原则,促进各嘎查村、社区和企业的各项工作的发展
5、凡重大问题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如工会机构设置、
年度工作计划、任期目标、经费收支、总结表彰、规章制度的订立与废除等问题。
6、涉及会员群众的大事,由会员群众或会员代表充分讨论
后再作出决定,如会员福利、活动内容、对会员的奖励、处分等问题。
7、因特殊情况,由工会主席或委员与单位负责人共同拍板处理的问题,事后应向工会委员会或教代会报告,并由委员会审定确认。
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创新发展,加强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激发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蒙西镇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开展工会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第三条 工会会员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会员评家作为工会会员大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会员评家工作在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 会员评家组织
第五条 会员评家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申报上级工会表彰等重大事项,应按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组织会员评家并作出相关决议。
第六条 会员评家成立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本级工会和会员代表组成,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确定由3-5人组成。工作小组成员非常任制。
第七条 评议工会主席由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其他领导成员或工作小组中的会员代表主持。
第八条 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
2、主持会员评家工作过程;
3、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会员大会和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告;
4、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评家内容
第九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基本内容,主要是上级工会关于基层工会工作和建设职工之家的要求。
1、健全组织体系;
2、促进科学发展;
3、履行维权职责;
4、实施素质工程;
5、服务职工群众;
6、加强自身建设;
第十条 会员评议工会主席,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及廉洁自律情况;
2、完成年度工作情况;
3、工会业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情况。
第十一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采取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职工之家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会主席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四章 会员评家程序和结果
第十二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家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
3、会员对本单位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会员评议工会主席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上对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3、会员对工会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工会主席可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工作结合进行,评议结果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十四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议程可合二为一,列入会员大会议程。两项评议结果作为会员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第十五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后,工会要根据会员大会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同级党政的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向会员反馈。
第十六条 会员评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工会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激发会员参与评家的积极性,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力求实效,保证会员评家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蒙西镇辖区内各嘎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