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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党发〔2018〕139号蒙西镇党委关于印发《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7 11:21

  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蒙西镇委员会
  2018年9月24日
  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激励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创业,营造健康政治生态,根据《全市基层“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和《鄂托克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8〕84号)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选树“清风干部”是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举和形势需要,是深化党员干部监督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的有效途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刘奇凡书记在盟市纪委监委年中工作汇报会上提出的评选“清风干部”要求,选树典型,引导激发基层党员干部敬业奉献、务实清廉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弘扬清风正气,逐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升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公开公正。
  贴近基层、尊重民意。
  选树典型、质量优先。
  季度评定、动态管理。
  三、活动范围
  苏木镇在编在岗干部、嘎查村社区干部(须在换届选举中连任)、旗直各部门驻村工作队成员。
  四、“清风干部”标准
  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纪违法问题。
  具体要求:热爱学习,能够主动学习国家大政方针和专业技能;团结同志,主动服务群众并得到群众认可;敬业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并取得实际成绩;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能与丑恶现象作斗争;积极生活,有健康的业余爱好并能做到孝老爱亲、诚实守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清风干部”评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
  2.评定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评定期以前受过1次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过的或多次(2次及以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评定期受到行政执法部门2000元以上行政罚款的、行政拘留的或多次(2次及以上)受到行政处罚的;
  5.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起诉或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
  6.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五、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8年8月中下旬)
  镇党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制定“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方案,确定活动范围、活动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纪律要求和结果运用,抓好落实。
  (二)全面创优、摸底自查(2018年9月-10月)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立足岗位比作为”“挂牌上岗”“比武竞学”等多种形式的创优活动,引导广大干部以“清风干部”标准为目标,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干部进行摸底自查,对于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干部,要组织其申报参评2018年度“清风干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并解决。 
  (三)评比达标、公开公示(2018年11月-12月)
  1.初审把关。党委会同纪委成立评选工作组,对我镇申报“清风干部”人员进行初审,将符合标准的人员形成“清风干部”初审名单,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要充分尊重民意基础,通过走访调研、民主测评、投票表决等方式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评定。
  2.复审核定。“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初审名单进行汇总,提请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形成年度“清风干部”拟公示名单,报“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审议。“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审定会议,按照“选树典型、质量优先”的原则,择优评选出首批“清风干部”人选(建议比例为参评干部的5%),形成“清风干部”公示名单。
  3.公开公示。在全镇范围内公开公示“清风干部”名单。公示期间,要同步开通举报热线,受理对公示的“清风干部”的信访举报,并对举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公示期间,被举报的“清风干部”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需立案审查的从“清风干部”名单中剔除,反映问题线索不属实的或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及时告知反映人并进行补充公告。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对“清风干部”评选活动实行统一领导,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评选工作。
  (二)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合好法检、公安、组织人事等多方力量,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相关二级单位要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做好政策界定,及时为活动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公开透明,严肃纪律。活动期间主动向社会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处理各方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审核、评定等事项必须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集体研究决定,全部流程必须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对于评选工作中罔顾民意、弄虚作假、把关不严及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结果运用,加强管理。“清风干部”评选结果向旗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报送,并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清风干部”的标兵示范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暂不符合标准的干部向“清风干部”看齐靠拢,帮助其在下一个评定期成为“清风干部”,切实通过结果运用有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五)严格标准,长期坚持。“清风干部”评选实行季度评定,动态管理。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评选比例,确保“少而精”,防止“滥竽充数”“名不副实”。从2019年第一季度开始,每季度按照“清风干部”标准对上一季度评选出的“清风干部”进行核查,剔除不再符合标准的干部,并继续组织未参评干部和后进干部参与创优和评选活动,稳步壮大“清风干部”队伍,形成选树长效机制。
  附件:1.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2.“清风干部”登记表 
  3.“清风干部”汇总表
  附件1
  蒙西镇“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组  长:张  勤         党委书记
  副组长:卢彦军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成  员:那仁特古斯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耀军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冯  军         政府副镇长
  乔飞龙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刘彩梅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乌兰其其格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郑世峰         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江崎         纪检监察室主任
  哈斯敖其尔     蒙西派出所所长
  张志强         蒙西检察室主任
  刘海荣         蒙西法庭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主  任:李耀军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主办:鄂托克旗蒙西镇 联系电话:15149782523 传真:0477-6445111 联系人:赵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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