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召稍村
经村支委、村委会、村民代表、部分社员代表共同协商将村企业捐赠的拖拉机(604拖拉机、雷沃打捆机、液压三划翻转犁、8盘篓草机、四盘割草机、旋耕机)一套承包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2019年 3 月 29 日至2022年 3月 29 日,共三年。
二、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三年押金五万,现金支付,三年共计大写:三万元整,小写(30000)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
三、签订协议后收割机归乙方使用,承包期间如机械设备(六件套)配件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在使用机械设备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以及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每年使用完毕,乙方检查好机械设备,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村委会负责验收。三年期满后,乙方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并将机械设备及所有工具、配件全部交回村委会入库;三年期满机械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在承包期内优先为本村农牧民服务。
五、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如乙方反悔,甲方可收回承包机械,并不退还乙方交的承包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公证处公证,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召稍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