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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第三批“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评选认定阶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4

  各苏木镇党委,各相关部门:

  为有序推进创建“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动,有力推动农村牧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全旗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五好三提升”创建活动方案》(鄂旗办发〔2016〕24号)、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批“五好三提升”嘎查村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7〕154号)要求,现就做好创建第三批“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评选认定阶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的时间及方式

  此次评选认定从2017年12月4日至10日,计划每个苏木镇1天,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调整时间。由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委农工部、旗农牧业局、旗扶贫办等监控部门派出精干力量,组成评选组,结合评选内容,直接深入到嘎查村,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现场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计划第三批创建达标的嘎查村进行考核评选,同步对第一、二批创建达标的嘎查村进行对标排查。

  二、评选认定内容及分值比例

  主要是创建活动中的8个方面共54项创建内容,实行百分制。其中:美丽乡村建设好占10分、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好占10分、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好占10分、村集体经济发展好占10分、乡风文明推进好占10分、提升村级组织规范化水平占10分、提升村级阵地利用水平占10分、提升群众满意度占30分。

  三、评选认定程序

  (一)苏木镇申报

  各苏木镇结合创建“五好三提升”嘎查村党组织进展情况,按照嘎查村总数的20%—25%的比例,经党委会议研究,初步确定出拟在第三批创建达标的嘎查村党组织名单,于2017年12月4日以文件形式报至旗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凡存在嘎查村级班子软弱涣散、现任嘎查村干部违法违纪、涉黑、“村霸”问题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旗级相关部门联合考核评选

  由评选组对照鄂托克旗创建“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评选考核表(附件1),逐一对已申报的嘎查村党组织进行考核赋分。评选组成员要将各自负责附件1表中项目的考核情况和得分记录完后,报至旗委组织部314室,经梳理汇总后,填写鄂托克旗创建“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评选结果登记表(附件2),由评选组会商后按照评选比例,分别评选出各苏木镇“五好三提升”嘎查村党组织,其中被誉为美丽乡村示范村、“三结合”示范村、后续管理示范村、“文明村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嘎查村将优先考虑。经旗委组织部汇总形成旗级“五好三提升”嘎查村党组织并呈报市委组织部,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考核、专项复核、联合会审、综合认定。

  四、评选组成员

  组    长:   刘文庆   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主任(13614873252)

  成    员:    刘小龙   旗委农工部城乡统筹发展股股长(15924572675)

  李    艳:   旗未成年人办公室主任(15049483460)

  李光辉  :   旗扶贫办工会主席(13947378895)

  森吉德玛:   旗农牧业局工作人员(13847700926)        

  刘   建 :   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科员(15849788222)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有序开展。评选认定阶段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监控部门参与实施,各苏木镇、嘎查村要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创建“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动。各监控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统一的评选方式,确保评选工作操作简明,公平公正。评选组如有人员调整时,由其他相关人员接替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密切协作,统筹推进。旗委组织部要同步对照鄂托克旗落实“十进村阵地、提升利用率”任务对照清单(附件3),对各嘎查村阵地利用水平进行全面督查,并详细记录。旗农牧业局要配合旗委组织部对各嘎查村集体经济进行认真摸底调查,按要求详细记录鄂托克旗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4)。根据《鄂托克旗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6〕37号),进一步巩固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提高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不断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评选工作结束后,评选组成员要将附件3和4报至旗委组织部314室备案。

  (三)跟进指导,督促整改。各监控部门在考核过程中,还要注重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要将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简要记录在册,并当场予以反馈,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适时回访整改情况,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苏木镇要借助此次考核评选工作,同步进行自查,全面推进创建“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动。

  (四)选树典型,打造品牌。各苏木镇、监控部门在申报、考核评选过程中,要注重选树培育农区、牧区、城郊结合部、沿黄产业带、优势和特色产业区等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示范典型,突出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和亮点,着力打造一批嘎查村党组织示范点,形成点、线、面多层面“示范群”,切实提升评选工作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积极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

  (五)全面提升,抓好落实。各苏木镇、嘎查村要结合此次申报评选工作,对全年农村牧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认真查漏补缺,严格对标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经过三批评选,未获评的嘎查村党组织,各苏木镇务必按照创建标准指导和督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附件:附件1鄂托克旗创建“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评选考核表.xls

      附件2鄂托克旗创建“五好三提升”基层党组织评选结果登记表.xls

      附件3鄂托克旗落实“十进村阵地、提升利用率”任务对照清单.xls

      附件4鄂托克旗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查表.xls

  中共鄂托克旗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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