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滚动扶贫羊”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 2018-08-2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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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如期实现全苏木脱贫致富达小康目标,按照《鄂托克旗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鄂托克旗关于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苏木扶贫工作实际,坚持“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保障基本、稳定脱贫”的原则,创新开展“党员滚动扶贫羊”扶贫模式,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政府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作为基本方略,用心、用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落实“ 党员滚动扶贫羊”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解决扶贫攻坚难题。(二)通过落实“ 党员滚动扶贫羊”帮扶措施,不断创新扶贫理念,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思路,变“输血”为“造血”,实现从传统扶贫到滚动式持续增长扶贫。(三)通过落实“ 党员滚动扶贫羊”帮扶措施,让贫困农牧户通过发展养殖业来不断富裕自己的生活,提高扶贫户脱贫的自信心,增强扶贫户自我发展意识,着力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让农牧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三、主要工作举措
  “党员滚动扶贫羊”帮扶模式是我苏木2014年探索实施的党员带头扶贫模式,即:由党支部牵头,组织嘎查党员每人自愿捐出2只良种母羊,组建一群“党员滚动扶贫羊”,通过支部会议评选出1-2户积极肯干的贫困户、重病户,将扶贫羊群均分进行扶贫,并签订养殖协议,对其进行跟踪服务,帮助扩大养殖规模。“扶贫羊”两年内的绒毛、仔畜等收入均归帮扶户所有,在领取“扶贫羊”的第三年帮扶户需上缴良种母羊,为下一年度帮扶户奠定基础,进而实现滚动发展、持续助贫。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主要实施以下八步流程:
  第一步,建立党员滚动扶贫物资群。由嘎查村党支部动员每名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自愿捐助2只良种基础母羊,逐步形成党员滚动扶贫羊群。
  第二步,推选确定具体帮扶对象。牧户可主动申请“党员滚动扶贫羊”为帮扶户,牧户申请后,由嘎查村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并根据党员滚动扶贫物资群储备情况,对“党员滚动扶贫羊”扶贫户进行推选,对自荐的农牧民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人表决同意后确定为帮扶对象。
  第三步,公示推选结果。推选结束后,由嘎查村委会及时对推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四步,签订项目协议书。公示期无异议的,要在嘎查村党支部的指导下,由嘎查村委会与帮扶对象就具体事项进行商议,待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项目协议书。如明确“滚动羊”两年内的绒毛、仔畜等收入均归帮扶户所有,到第三年帮扶户需按原分配数量归还基础母羊等。
  第五步,交验党员滚动扶贫物资。按照项目协议书约定,采取上门配送或自行领取的方式,对党员滚动扶贫物资进行交付,帮扶户要对党员滚动扶贫物资的物种、数量、体征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步,实施项目。党员滚动扶贫物资交付后,帮扶户要认真对待、珍惜机会、精心培育,逐步发展扩大生产规模,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第七步,跟踪问效。嘎查村监委会要负责定期对帮扶户进行回访,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查看党员滚动扶贫物资使用情况。凡帮扶户有违背项目协议书内容等情形的,直接收回党员滚动扶贫羊群,并暂时不予考虑继续安排。
  第八步,完成项目。项目协议约定的时限到期后,帮扶户要如数向嘎查村委会归还党员滚动扶贫羊群,便于党员扶贫羊群继续滚动,及早让其他帮扶户受益。
  四、保障措施
  (一)各嘎查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嘎查贫困户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滚动扶贫羊”帮扶项目。
  (二)在被扶持户的确定上,嘎查必须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提交苏木党委审核,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项目扶持户。
  (三)“党员扶贫滚动羊”的监督管理权归属苏木政府,所有权归属嘎查集体,经营收益归属所扶持牧户。任何个人或组织无权对“党员扶贫滚动羊”进行侵占买卖,具体经营措施必须由嘎査两委会召开牧民代表大会决定。
  (四)项目实施嘎查必须把“党员扶贫滚动羊”列入嘠查集体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每年跟所扶持户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书,防止“滚动羊”丢失、流失和损失,确保“滚动羊”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允许嘎查结合自身实际实施轮换扶持贫困户制度,具体扶持期限嘎查两委根据牧户脱贫情况确定,承包期到期以后嘎查可以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扶持户所承包的基础母畜,发放给其他需要扶持的贫困户,逐步实现所有贫因户的轮换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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